“国际禁毒日”前夕,本报记者对武汉市近年来毒品犯罪案件进行了调查,发现“市场需求”量大、暴利吸引贪欲、侥幸心理作祟是涉毒案件频发的主要原因——“6·26”,又一个“国际禁毒日”即将到来之际,记者走访了湖北省武汉市检察、审判机关,对武汉近年来毒品犯罪案件进行了调查。
涉案人员多为无业青壮年
据武汉市检察院的有关资料显示,2002年至2003年5月,该院已起诉涉毒案件61件130人,其中贩卖毒品案32件69人,运输毒品案17件31人,非法持有毒品案12件30人。这些案件突出地显现出涉案者中无业人员多、青壮年多及共同犯罪多等特点。
在已起诉的130人中,无业人员有109人,占犯罪总人数的84%;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居多,占犯罪总人数的72%;犯罪年龄以青壮年为主,平均年龄为37.1岁,30岁至40岁年龄段尤为突出;共同犯罪明显上升,二人以上共同犯罪案件占起诉案件总数的90%,其中出现多起家族式犯罪,如肖自强等7人贩卖、运输毒品案中,肖自强、代冬桂为夫妇,另有代冬桂的哥哥、表侄;李家良、王红贩毒案(二人系夫妻);张世富、李菊华贩毒案(李菊华系张世富的弟媳)。这些人好逸恶劳却梦想发财,以至于夫妻、兄妹、姑侄联袂“上阵”,最终走上了这条“白色”不归路。据查证,肖自强所购进的海洛因为1.4万元一块,而一转手,他就可以从每块中挣得4000元至6000元;同案犯王传斌回想起当初的“收入”时还津津乐道:“白立伟每个月可为我开工资4000多元。”从黑龙江到武汉为白立伟“打工”的同案犯管玺权对“老板”给他的待遇也十分满意:白立伟给我租房,付电话、手机费,另还每月付给我3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工资”。
暴利驱使铤而走险
记者采访了办理过多起毒品犯罪案件的武汉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处检察官赵明山、王爱华,他们对毒品犯罪的原因作了分析。
吸毒“市场”需求量大。据有关资料显示,武汉市目前在册吸毒人员近3万人,如果每天每人按1克毒品需求计算,就有30公斤的需求量。被告人刘玉等5人通过“市场调查”,发现武汉一些迪厅、舞厅吸“K粉”的人多起来了,便自己开车在广东珠海以每公斤6.5万元的价格购回1000余克“K粉”,欲以每公斤10万元在武汉打开“市场”,结果挣大钱的美梦还没实现,他们就悉数落入了法网。
暴利使贩运者铤而走险。 据一毒犯供述:他在缅甸以每克70元至80元价格买来毒品,在武汉转手就可卖到每克500元至700元。一些毒贩就是这样发起来了:毒贩黄建桥(已被判处无期徒刑)运输197克摇头丸被抓时,已有三辆小车,警方还从其家中搜出了100万余元存款;湖北宝康女子马清秀认识了在武汉开修理店的江西人陈铁钰后,陈以“背”一次毒品给5000元报酬的条件要她到云南帮其运毒,马清秀就“背”了四五次,后终落法网;湖北孝感年近七旬的张秀英在其女婿李小林的高报酬诱使下,从云南运毒到湖北,一下火车就被警方抓获。
侥幸心理使其越陷越深
侥幸心理使犯罪分子越陷越深。“我们搞这行就如同将脑袋系在裤腰带上,捉到就没命了,但是捉不到就发大财了。”罪犯唐进就是在这种侥幸心理下,远从广州运“货”到武汉,在其小车路过郑店回汉时,被警方截获,警方从其小车车门夹缝内搜出毒品海洛因1.1万余克。唐被判处了死刑。
怎样加强对毒品犯罪的预防和打击呢?检察官认为,首先要切断毒品通道,对入境的车站、码头、机场严查,以防止毒源流进,不让毒贩漏网;其次,在机关、工厂、学校、街道等,对吸毒的危害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使其家喻户晓,并发动群众举报吸贩毒违法犯罪;此外,对住宿高级宾馆、酒店的可疑人员有针对性地进行严查。 |